衛生福利部於103年9月2日公告優良醫療器材製造工廠認可登錄(GMP)及醫療器材許可證登載之製造廠地址未遷移,僅因政府機關辦理行政區域調整、門牌整編作業,致優良醫療器材製造工廠認可登錄(GMP)及醫療器材許可證須依醫療器材查驗登記審查準則第28條規定辦理製造廠地址變更者,免收規費。
衛生福利部於103年9月2日公告優良醫療器材製造工廠認可登錄(GMP)及醫療器材許可證登載之製造廠地址未遷移,僅因政府機關辦理行政區域調整、門牌整編作業,致優良醫療器材製造工廠認可登錄(GMP)及醫療器材許可證須依醫療器材查驗登記審查準則第28條規定辦理製造廠地址變更者,免收規費。
衛生福利部公告新版「讓渡書」格式,並於103年9月10日生效,新版格式差異在於將原來版本內容裡「XXX公司檢附許可證正本及相關資料向衛生署辦理移轉登記」等字句,變成另一份文件「委任書範例」,此範例內是說明讓與人(委任人)委任讓與人或受讓人(受任人)來辦理許可證代理權移轉案件,並由受任人提出申請案時,即向衛生福利部提出本委任書。
舊版讓渡書
2014/10/23 2014 International Forum on Medical Device Combination Products (僅供參考,不以商業宣傳為目的)
2014 International Forum on Medical Device Combination Products |
2014/10/22 2014 International Forum on Good Submission Practices (僅供參考,不以商業宣傳為目的)
2014 International Forum on Good Submission Practices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