許多人會發現醫療器材在網路上販售,或是發現醫療器材宣稱誇大不實,這時候,該怎麼申訴呢?

其實衛生署將市面上不良醫療器材查緝業務交由當地衛生局管理,當然除了不良醫療器材查緝外,當地衛生局對於醫療器材業務包括:取締無照醫療器材藥商、檢查市售醫療器材的標示及醫療器材廣告監督與取締。

衛生署將不良醫療器材定義規範在「藥事法」第23條:

  1. 使用時易生危險,或可損傷人體,或使診斷發生錯誤者;
  2. 含有毒質或有害物質,致使用時有損人體健康者;
  3. 超過有效期間或保存期限者;
  4. 性能或有效成分之質、量或強度,與核准不符者。

衛生局常查獲不良醫療器材中,大部分違反了第四點及醫療器材廣告不實,醫療器材宣稱與衛生署核准不符,最常見的案件是醫療器材宣稱可排毒、清血,但衛生署核准效能卻是「減輕肩膀僵硬、頭痛、慢性便秘」,此時,衛生局可對廠商,可處以二十萬至五百萬元的罰款。

想檢舉不良醫療器材的民眾,可以向販售此產品所在地的衛生局舉發,若是在網路上發現不良醫療器材,可以向自己所在地衛生局舉發;一旦不良醫療器材經衛生局確定屬實,衛生局會依相關規定核發獎金

arrow
arrow

    M.D.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