衛生福利部公告新版「醫療器材列管查核申請書」一式三聯,並於103年7月1日起生效,列管查核申請品項由原本五項修改為三項,申請規費不變(新台幣一千五百元);項目超過3項者,廠商需另案申請,而每類相同器材名稱、不同規格者,填列一項目(欄位)。

列管查核的結果是依據所附原廠產品相關資料作屬性判定,並不能當作產品獲得衛生福利部核准上市之依據。

參考資料:

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

http://www.fda.gov.tw/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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